据刚通社(ACI)报道,刚果(布)对外贸易和消费部长厄洛热·朗德里·科莱拉(Euloge Landry Kolelas)日前宣布,禁止不带法文标签商品进口。

  在与商户和进口商举行会议之后,刚外贸部长表示,不带法文标签但带有外文标签的进口碳酸饮料、含酒精饮料和果汁饮料,必须在2017年1月之前销售完毕。这一宽限期使商户可以销售完其库存商品。他警告说,如果超过宽限期,将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11月17日,刚外贸部长签发有关禁止不带法文标签商品进口的通报。通报说,发现刚市场充斥着不带法文标签的各类商品,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这些商品过程中具有风险。为此,要严格执行刚果(布)有关进出口和再出口管理的2007年1月24日第3-2007号法律。该法律第27条明确规定,任何不带法文标签商品或服务的进口均被视为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进口饮料、化妆品、药品、杀虫剂和电子产品等。具体执法由刚外贸部竞争和反商业欺诈总局(DGCRFC)负责。

  刚果(布)竞争和反商业欺诈总局局长菲利普·恩松德-蒙得兹(Philippe Nsonde-Mondzie)表示,近日已经开始采取行动,首先从一些不合规的饮料开始检查。已查扣了一部分违规饮料。


  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产品标签管理与质量安全置于同等高度对待,提高标签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标签审核;积极在企业内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定期组织人员加强对目的市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学习;积极主动与进出口商沟通,建立法规信息互通机制,注意多渠道搜集食品标签相关法规要求及变化,及时调整标签内容,对货物进出口的相关规定存在疑惑时,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商务部驻刚果(布)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