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讨论会上了解到,已经送审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规》)目前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结束后,会对部分内容做出修改、补充,有可能在今年4月正式实施。据悉,《危规》将对专职安全管理员配备、剧毒和爆炸品从业人员管理、企业安全评估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危规》与配套措施同步推进

在这次讨论会上,参会的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表示,下一步将更加重视五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危规》尽快出台;研究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等标准,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标志的警示性,规范标志的管理与使用;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先期选取一些企业进行试点;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如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综合性能检测站如何把好检测关等问题;以贯彻落实《危规》为核心,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包括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品运输企业准入门槛、提高运输车辆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动态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

对于本次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炜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区别于其他任何一种物品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对空气、土壤、流域等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环保要求很高,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二是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如延安“8·26”事故等近几年频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均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三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本身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站在用户角度对结构设计等车辆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四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人员管理也存在需要加强和规范的地方。

更广泛地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危规》已经送审,正在行业内部广泛征求意见。为更好地完成《危规》的修订,先期试点企业名单也正在确定中。“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内部涵盖了车辆管理、使用以及人员管理和运输过程管理等诸多方面,找一些有特色的企业进行试点,在试点中尽量多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对于《危规》修订比较慎重的另一表现。”周炜介绍说。

业界对于此次修订颇为关注,目前交通部已收到一些对于《危规》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有人建议个别条款拿出来单独约束,因为一个规定不可能将所有事情面面俱到,所以应该将规定里面大框架下的一些相关细则进一步扩展。此外,也有对一些说法和语言表述程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周炜告诉记者。

在反馈的意见中,争议较大或是反馈较多的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人、车、货的先后次序问题。“这涉及一个理念问题,即在危险货物运输大集合内谁最重要和先救谁的问题。”周炜解释说。他认为,鉴于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在人、车、货三者之间,货是最重要的,人次重要,最后才是车。

“如果剧毒化学品泄漏到河流、江水中,那就是一种生态灾难,很可能伤及无辜,将使更多人惨遭毒害。如果‘8·26’事故的司机不是刹车后将车停下自己走开,眼睁睁地看着36个人被活活烧死,而是将车辆再往前开10~20米,就能少死10个人甚至更多。”周炜说,“这与客运的理念截然不同,客车运输的是人,什么都不如人重要。而对于危险品运输来说,驾驶员只是一个人,加上押运员是两个人,是为了更多的人还是为了个别的人,这其中差别很大。但是我们渴望在今后的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员或是押运员能够主动去减少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