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议付是指中国银行收到到期付款确认书后,扣除议付利息并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如开证行到期不付款,中国银行对卖方有追索权。虽然中国银行是在国内银行中首家办理国内 信用证 议付,并在目前占有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和拥有专业的行业优势。
尽管如此,对于一般的 外贸 企业需要明确国内 信用证 议付的办理流程。议付是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如果只审查单据而不支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在信用证条件下,实际上不需要直接跟客户交易,而是把货物以 单证 交易的方式卖给银行,银行再卖给客户,因为银行做买卖要放心得多。理论上,卖方把 单证 卖给任何银行都可以,这叫做自由议付。
但是,如果是议付,银行要收取手续费。因此开证行做出规定,这份信用证必须在指定的银行议付--这个银行通常可以是自己银行,也可以是兄弟银行。这种做法,叫做“限制议付”。
国内信用证议付办理流程
1、 卖方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向银行提交出口单据。
2、 银行经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3、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向银行进行付款确认。
4、银行在收到开证行付款确认后,客户应向我行提交《国内信用证申请书》或《国内信用证议付合同》,银行将议付款项入卖方账户。
5、开证行到期向银行付款,银行用以归还议付款项。
总而言之,国内信用证议付因人而异,使用国内信用证议付需要办理程序,议付行是合意指定或邀请的,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拒绝议付邀请或指定。因此需要 外贸 工作明确国内信用证议付的开立条件。